先说结论,不靠谱。
不恶意猜测这家公司是否想利用培训做文章,索要培训费,或者以培训名义使用免费劳动力,单从劳动合同法的角度来说明。
首先,应届毕业生入职会与用人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含有劳动报酬相关条款,法律角度不存在“无薪”这个说法。即便是试用期,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其次,如果用人公司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报酬的标准约定不明确,应实行同工同酬,也就是公司其他从事这个工作的人员拿多少,你就能拿多少。
最后,如果用人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用培训协议等手段偷梁换柱,只要劳动者为公司提供了劳动,劳动者有权索要劳动报酬。但是,劳动者要提前准备相关证据,比如打卡证明、工作日志等,以证明自己为公司提供了劳动。
综上所述,作为应届毕业生,为了避免自己耗费精力去避开这些潜在的坑,不如直接放弃,找一家靠谱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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