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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实施交通安全法办法全文?

102 2024-04-19 06:49

一、湖北省实施交通安全法办法全文?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2008年7月25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1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中行政强制规定的决定》第1次修正;根据2013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第2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制定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依法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做好本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交通、建设、规划、城管、农业(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卫生、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保险监管、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本省所有机关、驻鄂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辖区)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依法履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义务。

全体公民都应当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每年的1月22日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日。

第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模范遵守和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公正、文明执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第七条 对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八条 严格实行机动车登记制度。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必须是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并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产品。

第九条 严格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报废机动车回收机构应当具有合法资质。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业务应当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报废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车辆牌号、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及回收日期。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必须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机构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定期集中解体。报废机动车回收机构不得将报废机动车出售。

第十条 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法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并建立档案。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应当在具有合法资质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实行社会化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维修或者保养;不得对机动车检验附加法定要求以外的条件。机动车检验必须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检验机构不得在收费标准之外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的检验期限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的项目,不再重复进行检验。

严禁向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具虚假检验合格证明和发放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一条 公路客运车辆应当由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车门或者临近部位喷涂经营单位名称和核定的准载人数,并按规定配备安全防范器材和急救器材。

公路客运车辆营运时,在普通公路上行驶单程400公里以上、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单程600公里以上的,应当配备两名以上具有客运车辆驾驶资格的驾驶员。

第十二条 用于接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或者学龄前儿童上下学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必须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校车标牌。校车驾驶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第十三条 公路客运车辆、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应当按规定安装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设备。行驶记录设备所记录的数据是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证据。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可自行选择购买和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设备。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指定购买、安装特定型号的行驶记录设备,禁止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介入行驶记录设备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 对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行登记制度。

准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符合国家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不符合国家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不予登记。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办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应当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和车辆合格证明。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残疾人下肢残疾证明。

二、上海交通安全信息网上怎么查车辆违章查询啊?

上海机动车违章扣分查询:通过登入上海交通违章查询官网,输入车牌号即可查询。

三、湖北省教育信息网

湖北省教育信息网是湖北省教育厅指导和管理的一家综合性互联网平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学生及家长提供了丰富的教育资源和服务。作为湖北省教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北省教育信息网致力于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的创新和发展。

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湖北省教育信息网通过整合资源,提供了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包括教学课件、教学视频、教学案例等。教育工作者可以在湖北省教育信息网上找到各个学科的优质教学资源,为教学活动提供有力支持。

推广教育信息化应用

湖北省教育信息网积极推广教育信息化应用,提供教育技术培训和指导,帮助教育工作者掌握新的教育技术工具和方法,提升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效果。通过线上线下的培训活动,促进教育信息化在湖北省的普及和应用。

湖北省教育信息网还建立了在线学习平台,为学生提供了学习交流的场所。学生可以在网站上参与各类学习活动,与其他学生交流学习经验,共同成长。同时,湖北省教育信息网也为家长提供了家庭教育指导和资源共享的平台,帮助家长更好地教育孩子。

发挥教育信息化的优势

湖北省教育信息网利用互联网和先进的信息技术,突破了传统教育的时空限制,打破了教育资源的壁垒,让教育资源在全省范围内共享。通过教育信息化,学校和教育机构的优质资源得以共享,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利用。

提供精细化服务

湖北省教育信息网为广大教育工作者、学生及家长提供精细化服务,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无论是教育工作者需要教学资源和培训,还是学生需要学习交流平台,或者家长需要家庭教育指导,湖北省教育信息网都能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

作为湖北省教育厅推广的一项重要举措,湖北省教育信息网正持续努力,致力于打造更加完善、更加便捷的教育信息化平台,为湖北省的教育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四、湖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2008年7月25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1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中行政强制规定的决定》第1次修正;根据2013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第2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制定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依法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做好本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交通、建设、规划、城管、农业(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卫生、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保险监管、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本省所有机关、驻鄂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辖区)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依法履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义务。

全体公民都应当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每年的1月22日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日。

第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模范遵守和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公正、文明执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第七条 对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八条 严格实行机动车登记制度。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必须是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并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产品。

第九条 严格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报废机动车回收机构应当具有合法资质。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业务应当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报废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车辆牌号、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及回收日期。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必须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机构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定期集中解体。报废机动车回收机构不得将报废机动车出售。

第十条 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法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并建立档案。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应当在具有合法资质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实行社会化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维修或者保养;不得对机动车检验附加法定要求以外的条件。机动车检验必须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检验机构不得在收费标准之外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的检验期限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的项目,不再重复进行检验。

严禁向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具虚假检验合格证明和发放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一条 公路客运车辆应当由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车门或者临近部位喷涂经营单位名称和核定的准载人数,并按规定配备安全防范器材和急救器材。

公路客运车辆营运时,在普通公路上行驶单程400公里以上、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单程600公里以上的,应当配备两名以上具有客运车辆驾驶资格的驾驶员。

第十二条 用于接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或者学龄前儿童上下学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必须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校车标牌。校车驾驶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第十三条 公路客运车辆、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应当按规定安装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设备。行驶记录设备所记录的数据是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证据。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可自行选择购买和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设备。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指定购买、安装特定型号的行驶记录设备,禁止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介入行驶记录设备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 对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行登记制度。

准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符合国家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不符合国家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不予登记。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办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应当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和车辆合格证明。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残疾人下肢残疾证明。公安机关交

五、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制定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依法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做好本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交通、建设、规划、城管、农业(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卫生、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保险监管、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本省所有机关、驻鄂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辖区)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依法履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义务。

全体公民都应当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每年的1月22日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日。

第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模范遵守和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公正、文明执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第七条 对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八条 严格实行机动车登记制度。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必须是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并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产品。

第九条 严格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报废机动车回收机构应当具有合法资质。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业务应当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报废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车辆牌号、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及回收日期。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必须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机构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定期集中解体。报废机动车回收机构不得将报废机动车出售。

第十条 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法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并建立档案。

六、湖北省扶贫公众信息网

大家好,欢迎来到本篇博客!今天我将向大家介绍湖北省扶贫公众信息网的相关内容。湖北省扶贫公众信息网是一个重要的公共平台,为广大民众提供了一个了解扶贫工作的渠道。

什么是湖北省扶贫公众信息网?

湖北省扶贫公众信息网是湖北省政府设立的一个官方网站,旨在提供关于扶贫工作的最新信息、政策、措施等,并充分展示湖北省在扶贫领域所取得的成就。该网站面向全省的公众开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参与和了解扶贫工作的平台。

湖北省扶贫公众信息网的功能

湖北省扶贫公众信息网具有以下主要功能:

  1. 信息发布:网站发布关于湖北省扶贫工作相关的最新信息、政策、新闻等,让公众及时了解扶贫工作的最新进展。
  2. 政策解读:网站提供扶贫政策的详细解读和解答常见问题,帮助公众深入理解扶贫政策,提供参考和指导。
  3. 项目展示:网站展示湖北省各地扶贫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成果,展示了湖北省取得的扶贫成就,激励更多人关注并参与扶贫事业。
  4. 咨询互动:网站开设在线咨询平台,向公众提供扶贫相关问题的解答和指导,提供便捷的咨询服务。
  5. 数据统计:网站汇总湖北省扶贫数据,通过可视化图表展示扶贫工作的进展和成效,让公众直观地了解扶贫努力的效果。

湖北省扶贫公众信息网的意义

湖北省扶贫公众信息网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湖北省扶贫公众信息网为广大民众提供了一个便捷的途径,方便了大家了解扶贫工作的最新政策和动态。通过网站的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公众可以及时获取到相关信息,深入理解政策意图,同时也可以通过网站提供的咨询互动功能,解答自己的疑问,从而更好地参与到扶贫工作中来。

其次,湖北省扶贫公众信息网通过项目展示和数据统计,将湖北省在扶贫领域所取得的成就展示给公众。这不仅是对扶贫工作的肯定和鼓励,也是对广大公众的一种激励和引导。通过了解湖北省的扶贫成果,公众可以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扶贫事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参与到扶贫工作中,为减少贫困、改善民生作出贡献。

最后,湖北省扶贫公众信息网对于提升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也具有积极意义。通过网站的建设,政府可以及时公开和发布扶贫信息,接受公众的监督和意见,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和质量,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和满意度。

结语

湖北省扶贫公众信息网的建设对于推动湖北省的扶贫事业、减少贫困、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湖北省扶贫公众信息网能够不断完善,并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广大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透明的信息服务,让更多人参与到扶贫工作中,共同努力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七、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所需的各项必要支出由各级人民政府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禁止任何国家机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禁止将罚款数额与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拨付经费挂钩,禁止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绩效的标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在法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收取任何费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收取的费用和收缴的罚款,应当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审计、监察、财政部门的审计、监督、管理。

八、在上海交通安全信息网上查询到的交通事故信息可靠吗?

当然可靠,这里发布的信息全部取自公安网的交通信息数据库,包括违法信息,事故信息,车辆报废信息等。

九、什么是便民信息网?便民信息网和分类信息网有哪些区别?

从字面上来看哈,都是服务于网民的一类网站,不过便民网和分类不同的一点应该是区域限制的吧,你看很难找到全国性的便民服务网站吧 呵呵 分类信息的话 你像比比贴信息网 全国性质的 呵呵

十、交通安全统筹系统?

虽然在过去十年中,一些国家在改善道路安全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全球总体结果要糟糕得多,迫切需要作出改变,以大幅减少全球道路死亡和受伤人数。道路交通伤害是全球意外死亡的首要原因。道路交通事故每年造成130多万人死亡,而非致命伤害估计在2000万至5000万之间。

联合国大会2018年4月12日第A/RES/72/271号决议表示关切,按照会员国目前的进展速度,可持续发展目标3中的具体目标3.61到2020年将无法实现。迫切需要加强国家和国际努力,控制和改善道路安全危机。为迅速改善全球道路安全,特别需要一种应对这一巨大挑战的新方法。根据过去的良好做法和教训、其他运输方式的经验以及道路流动性的特点,本出版物建议建立国家道路安全系统架构,以帮助有效管理道路安全。

在国家和国际一级确实存在道路安全系统。在国家一级,有些国家拥有全面和有效运作的系统,而有些国家只有系统的一部分或运作效率较低的系统。在国际一级,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欧洲经委会)制订了一套关于道路安全的公约,包括司机的执照、交通规则、道路标志/信号和标记、车辆建造的性能要求、车辆适航性和检验、危险货物运输和驾驶/休息时间。缺乏的往往是认识到系统的作用和利用系统原则来确定国家道路安全系统中的差距或缺失部分,以及持续评估系统内所有部分的有效协调,作为改善道路安全的良好指导的基础。

本出版物介绍了在道路安全方面表现良好的国家的经验,以及与全球改善道路安全的努力相比,海上运输和民航在安全管理方面的相对成功。在此基础上,本出版物全面描述了道路安全系统,这些系统可以有效地预防事故,保护事故中的人员,在事故后救援人员,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这些系统包括国家一级的所有必要因素和国际一级的管制支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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