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互联网易尔灵网络科技

互联网平台的资质是否属于odr?

201 2025-01-11 20:37

一、互联网平台的资质是否属于odr?

互联网平台的资质属于odr。ODR(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是从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演化而来,是除了诉讼之外的各种解决争议的方法的统称,因电子商务的不断发达而扩散到互联网维度,翻译为在线纠纷解决机制。

民众以电脑、智能手机等新型工具为载体,将争议提交网上纠纷解决机构,亦通过在线的方式得到调解或裁决

二、odr机制?

ODR(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是从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演化而来,是除了诉讼之外的各种解决争议的方法的统称,因电子商务的不断发达而扩散到互联网维度,翻译为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民众以电脑、智能手机等新型工具为载体,将争议提交网上纠纷解决机构,亦通过在线的方式得到调解或裁决。

简言之,ODR系由ADR与互联网科技的结合得以衍生孵化。ODR是资源与优势的集大成者,通过在线咨询、在线评估、在线仲裁、在线诉讼五大功能彼此衔接,互相联通,使矛盾纠纷化解像漏斗一样经过层层筛选,将部分化解成功可能性大的过滤至非诉讼调解方式化解,将适合诉讼外解决的纠纷分流至法院系统外部的解纷机构力量化解,其他案件需要通过法院解决的按照诉前调解、繁简分流、速裁等方式化解,仅剩小部分疑难案件将进入普通审判程序,由法院居中裁判。

三、河南法院互联网法院怎么操作?

登录互联网法院网站,在线提交诉讼材料!

四、互联网法院上诉到什么法院?

互联网法院上诉到所在地的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最早成立的是杭州互联网法院,不服其裁判应上诉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后面又成立了广州互联网法院和北京互联网法院,不服他们的判决和裁定应分别上诉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五、互联网法院属于专门法院吗?

互联网法院作为一个新的法院模式,现处于开始运行和摸索阶段,目前只管辖特定类型的互联网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纠纷: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纠纷;互联网金融借款、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互联网著作权权属和侵权纠纷;互联网域名纠纷;互联网侵权责任纠纷;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纠纷;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因互联网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六、北京互联网法院全称?

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于2018年9月9日,集中管辖北京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特定类型互联网案件。法院内设立案庭、三个综合审判业务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政治处、综合办公室八个部门。法院将按照“网上案件网上审理”的基本思路,通过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实现案件起诉、调解、立案、送达、庭审、宣判、执行、上诉等诉讼环节的在线进行,切实做到高效便民,切实提高审判质效,从而推动我国科技强国战略的实施和网络空间治理的法治化进程。

  管辖范围

  (一)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二)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三)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四)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

  (五)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

  (六)互联网域名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

  (七)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产生的纠纷;

  (八)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产品,因存在产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而产生的产品责任纠纷;

  (九)检察机关提起的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

  (十)因行政机关作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互联网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等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行政纠纷;

  (十一)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3号楼  技术服务热线:010-86433901

 

七、互联网法院判决流程?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法释〔2018〕7号,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已于2018年2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

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是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公开的各项部署、进一步严格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公开审判职责的重要举措,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全方位、多渠道、覆盖审判活动全流程、各环节的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最大限度满足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变当事人千方百计打听案情为法院主动告知,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获得感,破除司法神秘主义的同时,有效挤压“暗箱操作”空间,倒逼法官严格规范办案、依法公正裁判,进一步增强裁判结果形成过程的正当性,以公开促公正、提公信,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法发〔2013〕13号),明确提出“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工作任务。此后,全国各级法院积极探索,扎实推进有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全面走向深入,以及互联网技术的迅速普及和高速发展,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工作所处的社会环境和面临的主要问题发生了重大改变。为积极回应新时代背景下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新变化,最高人民法院在系统梳理、全面总结过去几年全国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定》,以司法解释形式发布,专门规范人民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工作,填补了有关制度空白。

《规定》全文共十七条,就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的定位、诉讼参与人身份信息的采集与核对、特殊情况下的公开规则、通过互联网公开的审判流程信息的范围、依托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电子送达的规则与效力、已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更正与撤回、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工作督导机制等内容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根据《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以及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保密或者限制获取的审判流程信息以外,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案件过程中产生的程序性信息、处理诉讼事项的流程信息、诉讼文书、笔录等四大类审判流程信息,均应当通过互联网向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公开。

《规定》还明确了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作为“人民法院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统一平台”。据悉,2016年下半年,最高人民法院启动对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的全面升级改造工作。升级后,网站已成为全国法院审理案件的审判流程信息的集中汇聚、统一发布平台,为全国法院审判案件的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公开服务,是全国法院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主渠道。2018年2月下旬,首批试点地区(河北、江苏、青海、宁夏)三级法院开始通过统一平台、12368短信、微信服务号和小程序等向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公开新收案件的审判流程信息。

《规定》的制度设计以及统一平台的构建,既立足于我国国情和司法现状,又吸收借鉴了域外有益经验,在公开理念与技术的诸多方面实现了“弯道超车”,顺应了时代发展、回应了群众需求、彰显了法治精神、突出了中国特色,整体来看,《规定》设计的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模式处于世界先进水平。

《规定》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将按照统一标准、通过统一平台公开审判流程信息。(记者 罗书臻)

八、互联网法院如何起诉?

网上向法院起诉可登陆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立案申请。办理流程如下:1、在互联网搜索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并进入。2、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有账号的直接点击当事人登录。3、点击当事人登录后依次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4、提交网上立案申请,法官审查,审查不通过,重新提交申请。审查通过,邮寄纸质材料,法官立案。5、没有账号的点击右上角的我要注册,注册后按照上面的步骤办理即可。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共设立了六个巡回法庭。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湖南四省区。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第三巡回法庭设在江苏省南京市,巡回区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第四巡回法庭设在河南省郑州市,巡回区为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第五巡回法庭设在重庆市,巡回区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区市。第六巡回法庭设在陕西省西安市,巡回区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省区。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等五省区市有关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直接受理。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统一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管理,立案信息、审判流程、裁判文书面向当事人和社会依法公开。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案件:(一)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二)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三)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四)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五)刑事申诉案件;(六)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七)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八)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九)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十)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暂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或者办理。由巡回法庭受理案件的来信来访事项由巡回法庭依法办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互联网法院在线接收原告提交的起诉材料,并于收到材料后七日内,在线作出以下处理:

(一)符合起诉条件的,登记立案并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诉讼费交纳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文书。

(二)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发出补正通知,并于收到补正材料后次日重新起算受理时间;原告未在指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起诉材料作退回处理。

(三)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释明后,原告无异议的,起诉材料作退回处理;原告坚持继续起诉的,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九、互联网法院怎么查询?

在互联网浏览器中输入你想查询的法院名称,就可以查询到法院情况。

十、互联网法院优缺点?

互联网法院的优点是可以实现线上诉讼,节约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提高司法效率;同时可以促进信息公开和透明,增加司法公正性。然而,互联网法院也存在一些缺点,比如难以保障当事人的隐私和安全,容易受到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的风险,同时也可能影响到法庭审判的严肃性和庄严性。

因此,在推广互联网法院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其优缺点,加强相关安全保障和监管措施。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点击我更换图片

热点提要

网站地图 (共30个专题275066篇文章)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