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权责任抗辩事由的前提?
可分为正当理由和外来原因两类。前者如免责事由、时效届满事实等;后者如不可抗力事实、不具备因果关系的事实、受害人过错的事实等。
有两个前提:
(1)须是积极的事实,即证明某种客观情况存在的事实,单纯的否认性事实不能作为抗辩事由;
(2)须具有对抗性,足以导致对方的诉讼请求不成立或不完全成立,单纯请求谅解的事实也不能成为抗辩事由。
二、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或抗辩事由主要包括哪些?
被侵权人过错、第三人过错、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
三、一般侵权行为的减责或抗辩事由?
民法理论将免责事由分为两大类:一是正当理由,包括职务授权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受害人同意。二是外来原因,包括不可抗力、受害人过错、第三人过错、意外事件。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一条规定了侵权责任的减轻或免除的5种法定事由。
一是过失相抵。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这一条就是过失相抵(受害人的过失)的规定。据此规定,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二是受害人的故意。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受害人故意作为免责事由,一旦适用所导致的后果就是完全免除加害人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据此规定,如果受害人摸高压线自杀或盗割高压线,导致自己死亡则经营者不承担侵权责任。
三是第三人的过错,是指原告、被告之外的第三人造成了原告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从而提出免除或减轻自己责任的抗辩事由。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四是不可抗力。行为人因为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表明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同时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错,让行为人对自己无法控制的损害结果负责是不公平的。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五是正当防卫。侵权责任法第三十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由此可以看出,正当防卫的后果是在必要限度内的,完全免责;超过必要限度的,也即防卫过当的,就其不必要的损害承担适当责任。
四、自媒体侵权诉讼的抗辩
自媒体侵权诉讼的抗辩
自媒体在当今社会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自媒体平台的影响力日益增强。然而,在自媒体的兴起背后,也随之而来的是侵权诉讼的风险。面对侵权指控,自媒体创作者需要了解如何进行有效的抗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自媒体领域,侵权诉讼的抗辩是一项复杂而严峻的挑战。自媒体创作者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首先,抗辩方需要明确了解起诉方的指控,并对其提供的证据进行认真分析。在此过程中,抗辩方要保持冷静,并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辩护。
自媒体侵权案件常见的抗辩策略
在自媒体侵权诉讼中,抗辩方可以采取多种策略来捍卫自己的权益。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抗辩策略:
- 证据不足:抗辩方可以辩称起诉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从而否定起诉方的指控。
- 合理使用:如果抗辩方可以证明自己的行为符合合理使用的标准,可以减轻或免除侵权责任。
- 客观事实:抗辩方可以根据客观事实对起诉方的指控进行驳斥,从而证明自己没有侵权行为。
除了以上策略外,抗辩方还可以根据具体案情选择更为合适的抗辩方式,以期取得案件的最终胜诉。
自媒体侵权案例分析
为了更好地理解自媒体侵权诉讼及其抗辩策略,我们来看一个实际案例:
某自媒体创作者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文章,内容涉及到某企业的商业机密。该企业对此提出侵权诉讼,要求创作者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创作者面临严峻的法律挑战,如何抗辩成为他最为关注的问题。
在此案中,创作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抗辩:
- 证据调查:创作者应当尽快展开证据调查工作,收集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并没有侵犯对方的商业机密。
- 证据分析:对于起诉方提供的证据,创作者需要进行认真分析,并寻找破绽,以有力驳斥对方的指控。
- 法律依据:创作者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找到合适的法律依据来支持自己的抗辩,保护自身权益。
通过以上抗辩策略,创作者有望有效捍卫自己的权益,避免因侵权诉讼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结语
自媒体侵权诉讼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法律领域,需要双方充分了解法律规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在面临侵权指控时,自媒体创作者需要冷静应对,采取合适的抗辩策略,以期达成最终的和解或诉讼胜诉。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为自媒体创作者在侵权诉讼中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法律挑战,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抗辩
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抗辩是一项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法律程序,旨在提供被指控侵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持有人与被指控侵权方之间的平等机会。实用新型专利是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的一种专利类型,与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并列。
什么是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提出的工艺方案或者是对产品的形状或者构造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而获得的专利。它与发明专利相似,但更强调对产品外观、构造等创新方面的保护。
实用新型专利的取得相对较快且成本较低,适用于利用改进现有技术创造出新的产品或改进产品的外观、构造等方面的创新。同时,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相对发明专利较短,通常为10年。
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抗辩的重要性
在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指控的案件中,被指控侵权的一方可以通过提出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抗辩来辩解自身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这个抗辩程序在维护企业利益、保护创新成果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抗辩程序提供了被指控侵权方与权利人之间平等的诉讼机会,确保公正公平的审理。这是为了避免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滥用,以及对正当合理的竞争产生不必要的限制。
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抗辩的要点
在提出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抗辩时,被指控侵权方需要注意以下要点:
- 合理性:抗辩理由必须合理,并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要能够证明涉及技术内容的合理性,以及该技术内容是早于或与实用新型专利同步公开的。
- 证据材料:被指控侵权方需要收集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以证明抗辩理由的合理性。包括技术文献、专利文件、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 抗辩程序:被指控侵权方需要按照法律程序依次提交抗辩证据和辩护意见,并按时参加庭审等法律程序。
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抗辩的案例
以下是一些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抗辩的案例:
- 案例一:一家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被指控侵犯他人的实用新型专利,该企业提出抗辩称其产品所涉及的技术内容早于对方专利同步公开,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来支持其抗辩理由。
- 案例二:一家电子设备制造企业被指控侵犯实用新型专利,该企业提出抗辩称其产品的技术内容与实用新型专利不同,不存在侵权行为,并提交了技术文件和产品说明书作为证据。
- 案例三:一家家居用品制造企业被指控侵犯他人的实用新型专利,该企业提出抗辩称实用新型专利涉及的技术内容已经在先被其他企业公开,并提供了相关的技术文献作为证据。
结论
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抗辩程序为被指控侵权方提供了一种保护自身权益的机制,促进了创新成果的合理竞争。依法正确地进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抗辩,可以为企业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维护良性竞争环境。
因此,对于企业来说,了解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抗辩的要点和流程,合理运用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对于保护自身利益和推动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六、付款人合法抗辩事由有哪些?
下列情形之一,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持票人行使抗辩权:
1、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因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而无效的票据主要有下列三种:
(1)票据欠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票据法》第22条、第76条、第85条分别规定了汇票、本票、支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票据缺少任何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当然无效。
(2)票据金额记载不合法。《票据法》第8条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3)在票据上作不合法更改。《票据法》第9条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票据是指原记载人改变原有记载事项,它不同于伪造或变造票据。《票据法》允许更改的已有记载事项,可以更改,禁止更改的,绝不可更改,否则,将导致票据无效。
七、专利侵权的免责事由?
《专利法》第七十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应注意,合法来源的免责条款免除的只是侵权赔偿责任,而不代表不侵权,所以,不应把该条款当成保护侵权行为的保障条款而滥用,从而造成不可避免的后果。
八、被告侵权抗辩书怎么写?
在侵权纠纷案件中,被告在写答辩书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侵权主体方面,被告不是侵权主体,没有事实侵权行为,依法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侵权事实方面。没有发生侵权事实,原告诉称的事实与实际不符。
三,因果关系方面。
原告的损害后果与被告行为之间缺乏因果关系,被告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九、侵权商标有合法来源怎么抗辩?
侵权者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此抗辩理由要求销售者主观上不知、无过错,客观上具有来源合法的证据。
十、外观专利侵权可以抗辩专利无效吗?
在中国,外观专利侵权抗辩和专利无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程序。然而,在这两种情况下,抗辩方都可以引用专利无效的理由。这意味着,如果外观专利侵权的被告能够证明专利无效,那么法院可能会对侵权诉讼作出有利于被告的裁决。
以下是外观专利侵权抗辩和专利无效的简要说明:
1. 外观专利侵权抗辩:
当外观专利侵权发生时,被告可以主张其并未侵权,或者其使用外观设计的行为属于专利法中规定的不构成侵权的情形。例如,被告可以主张现有设计抗辩,即在专利申请日之前,该外观设计已经在国内公开使用或者公开销售。
2. 专利无效程序:
如果外观专利的权利要求被认定为无效,那么该专利将自始无效,这意味着专利权人将无法就该专利主张任何侵权行为。无效程序可以由任何第三方发起,包括侵权诉讼中的被告。无效的理由通常包括:该外观设计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与在先设计相同。
尽管外观专利侵权抗辩和专利无效程序各自独立,但如果被告能在侵权诉讼中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专利无效,法院可能会据此判决被告未侵权。因此,在涉及外观专利侵权的诉讼中,被告可以且通常应该会挑战专利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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